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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不要再見面了  

Chapter 14 就不要再見面了

 ※警告,部分內容稍有描寫情色。

  在夜店,誰跟誰分分合合、誰跟誰睡了一夜,早就不是新聞。

 

  然而,若是要拿來做文章卻也是相當容易的。

 

  因為各種抹黑與指控,我和某幾個公關陷入對立。這種黑暗的損人利己風氣,我也早就知道了。即便辯解也解決不了問題,我選擇和所有公關斷了聯繫、離開那家夜店,除了夜哥。

 

  和其他為生存而不擇手段的公關不同,夜哥擁有本來的工作,公關,只是他用來接觸社會、拓展人脈的兼職。夜哥對於我的流言蜚語毫無興趣,反倒是支持我離開那家夜店、並推薦我到其他地方工作。在夜哥的介紹下,我去了一家更高級的單點店。儘管還是在夜店上班,工作性質卻變得相當單純。

 

  清潔人員──不同於經費拮据的暢飲店,在高級的單點店裡,打破酒杯、灑出酒、甚至嘔吐一地,只要客人不是故意妄為的情況下,都不需要支付額外的清潔費用。為應付各種現場的清潔狀況,必須聘請專門負責清潔的人員駐店。

 

  不必喝酒、不必諂媚、不必應付客人,同時又有穩定的高薪收入,這份工作令我做起來相當得心應手。有時客人會給小費、有時還會撿到現金,使我在做這份工作的待遇,遠遠比起之前在暢飲店當公關時好很多。最重要的還是:我相當喜歡這份不必虛偽的工作。

 

  「你工作應該上軌道了吧?」一如既往想表現斯文的他推了下眼鏡,仍舊隱藏不住鏡框底下如黑道大哥般的氣魄。

 

  我舀了一碗火鍋湯,啜飲一口。「多虧了夜哥。不過,怎麼突然想到要找我來茶街?」

 

  夜哥霍霍的笑了:「待會會有幾個可愛的正妹過來,介紹給你!」

 

  我不需要啊……

 

  台北東區的茶街,是東區夜生活的一大指標。位處黃金地段東區的這條街上,開著許多販售茶飲及簡餐、讓客人可以坐到開心再走的店。夜店一般都在凌晨四點左右結束營業,捷運則是清晨六點才開始發車。因此許多為了省錢的客人,會選擇到茶街點個飲料或餐點,聊天、休息,直到有大眾運輸可以回家。

 

  已經脫離陪同客人上山下海的我,本來應該不用再來這個地方。這天下午,夜哥突然打電話說有認識「和你是同一間大學」的同學,想要介紹給我。

 

  「哈嘍~!」兩個女孩出現,夜哥相當熱情的和她們打招呼。

 

  「這是萱萱、這是巧巧。」

 

  我點頭致意,然後繼續吃著我的火鍋。

 

  夜哥對他們只是傻傻的笑著,她們也相當尷尬的面面相覷。我仍舊努力的吃著我今天的晚餐,然而就在此時,我感受到了尖銳的目光!當我抬起頭,卻發現他們三個各自盯著我看。他們眼神都各自有戲,但目的相同──

 

  「那,Steven!和你的大學同學聊個天吧!」

 

  約在與夜生活無緣、奇怪的下午時刻,是為了逢迎大學生的作息時間。

 

  約在東區茶街,是因為對其他適合約會的地方根本不熟。

 

  夜哥,原來這就是你把我找來的目的嗎……

 

  我放下手中的筷子、露出公關標準的親切笑容,開始運用我在夜店所學到的社交技巧與兩位女孩談話。透過將女客人和男客人互相拉攏的技巧,我讓他們三個開了話題、有了交集,不時還會主動去詢問、想知道對方的更多消息。

 

  「哈哈,太有趣了!」一位女孩說道。

 

  「哪~萱萱,陪我去廁所。」另一位女孩拉著她一起去上廁所。

 

  我保持著笑容看著他們往店裡面的廁所方向走。於他們從我視線前消失的同時,我的笑容緩緩的垮了下來。

 

  「那麼,這是怎麼回事?」

 

  夜哥雙手合十:「抱歉啦!Steven!我跟她們也才認識不久……」

 

  我沒打算問關於他們認識的經過,反倒是嘆了口氣、看著已經冷掉的火鍋。

 

  我的晚餐竟然放到乾掉了……

 

  最近才剛開始賺錢,銀行戶頭裡早因為上夜店的那個時候揮霍殆盡了。不得不省錢的狀況下,哪怕是一粒米飯都要好好的吃到肚子裡。但看這火鍋乾到黏成一坨不明物體的情況,看來回去之後還得再買個其他東西吃。無可奈何之下,我拿起一旁的紅茶、將飲料當食物解饞。

 

  「夜哥喜歡的是哪一個呢?」

 

  「那當然是巧巧啦!矮小的身型、稚嫩的臉蛋,散發著一股妹妹的氣質……十足就是我的天菜!」啊、怎麼樣都無所謂啦。在我看來,她們兩姊妹給人的感覺都差不多啊。話說,原來你是蘿莉控啊?

 

  「我們回來了~」巧巧用俏皮的口吻從我們身旁出現。

 

  「歡迎回來!」我再次換上公關標準的親切笑容。

 

***

 

  我們聊了幾個鐘頭,萱萱便因為補習的緣故得去坐車。

 

  「我也差不多該回家了。」萱萱離開沒有多久、過了一陣子之後,巧巧也開始收拾自己的包包。

 

  我望向她提問:「巧巧現在住哪裡呢?」

 

  「跟你一樣,住學校附近哦~」

 

  夜哥迫不及待的插嘴:「哇!那我們住得很近耶!」

 

  你家不是和我們反方向嗎……

 

  出了店裡,店外頭為了吸引顧客上門而安裝的對外音響正播著周杰倫的《簡單愛》。巧巧先是滑了滑手機,我們則各自戴起安全帽、騎上機車。突然,她盯著我們。

 

  「你們可以載我回去嗎?」

 

  你們可以載我回去嗎──

 

  如此主動的女孩真是不可多得了!夜哥,快上啊!

 

  「抱、抱歉欸,沒辦法……」

 

  夜哥從容不迫的打開他的車廂,裡頭什麼都沒有。

 

  沒帶第二頂安全帽!?你應該是來把妹的吧!

 

  看著他們幾近沒希望的互動,搖了搖頭的我也打開了自己的車廂。我的機車車廂很大,平常除了自己的安全帽,還會塞一頂備用的瓜皮帽。我將安全帽拿出、坐回我的機車上。「巧巧,我是有多的安全帽……」

 

  「哇!真的嗎?太好了!」她迫不及待的接過手,然後坐上我的機車。

 

  嗯?……

 

  坐上我的機車!?

 

  「巧巧、等等!……」我是要給妳帽子讓你去坐夜哥的車啊!

 

  「阿夜,你家不是反方向嗎?拜拜!」巧巧先是開懷的揮了揮手,然後迅速且高興的摟抱住我。

 

  摟抱住我!?

 

  原來妳的目標是我嗎!!!

 

  此時,用餐店面外的音響放出田馥甄最新發行的歌曲《Love !》。

 

你愛我……我愛他……他愛她……她愛他……

 

  「啊、這樣啊……你們回家小心啊!巧巧,回家打電話要給我啊!巧巧……」

 

  「夜哥!等一下啊!」

 

  語無倫次下,夜哥以看起來大受打擊的模樣,模糊的打過招呼、迅速地騎車從我們眼前消失了。而我,坐在油門都還沒發動的機車上,傻愣著、載著她。

 

***

 

  失算了……

 

  確實在夜店,我的話術會利用各種關鍵詞,來拉攏女客人和男客人的關係。然而,這層關係也只是讓他們彼此產生連結,主要目的,是讓男客人會主動去追求女客人。並且於此同時,讓女客人主動來追求我。

 

  然而於此同時,我將拉近自己與兩位客人的關係。對男客人,我是以兄弟之情哄騙:我是你的哥們,下次來找我,我會再替你把到妹。但對於女客人,我是以曖昧之情哄騙:我喜歡上妳了,下次來找我,就有機會與我更進一步。

 

  我擅於用言語和女孩曖昧,並會巧妙的利用讓女孩心動的語詞,同時避開男孩的耳目與女孩建立起關係。在女生聽來曖昧的言語,在男生耳裡聽起來卻是在替男生說好話。這就是我一直以來在夜店工作學到的──玩弄人心。

 

  本來想幫夜哥一把,卻沒有注意自己不要利用暗示的語詞去挑逗對方。明明夜哥已經明白告訴我自己喜歡的是巧巧,我卻誤讓他們沒了機會,這是我的誤判。

 

  送巧巧回去以後,我們就沒有了聯繫。主要是我極力排斥與她有所來往。然而這般行徑並不能挽回我們之間的關係,於此同時,夜哥也與我失去聯繫了。我因為自己的失誤,連本來挺我的朋友都失去了。

 

  「喂,Steven嗎?」陌生號碼的另一端,卻傳來熟悉的男聲。

 

  我思考了一會,仍然不曉得他是誰:「請問您哪裡找?」

 

  「什麼啊!Jin,我是Jin啊!東區酒吧的Bartender~」(:Bartender就是調酒人員)

 

  沒想到竟然是酒吧的調酒師……「哦!是你啊。你怎麼有我的電話?」

 

  「那天你來酒吧給我的啊!不說這個了,週末我有個生日派對,你來嗎?」

 

***

 

  暫停營業的酒吧裡,一盞燈也沒亮。沿著漆黑的樓梯到了地下室,燈紅酒綠的環境、獨立的吧台、獨立的DJ、VIP的包廂空間,像極了私人的夜店。包廂裡的男孩、女孩們,紛紛為Jin祝賀。

 

  我不曉得為什麼Jin找我來、我能為他做些什麼,便拿著單眼相機四處為別人拍照。酒精的催化下,大家幾乎失心瘋的玩了起來。我也一樣。

 

  「欸~你會用單眼相機啊~」酒吧裡,女孩摟著我的手臂、一面用自己已經模糊的視線靠近、查看相機。

 

  另一位女孩也接著靠近:「帥哥攝影師,該不會都用拍照騙女孩子上床吧~」

 

  「對啊,我都和前女友拍性愛影片當收藏。就看什麼時候要把電腦拿去修。」我將和子營的過去脫口說出,再配合當時發酵的《陳冠希事件》來調侃自己。(註:男藝人陳冠希自拍和多位女模的性愛影片,最終因維修電腦而曝光)

 

  「哈哈!討厭啦~那人家也要和你拍~」雖然這只會她們被當玩笑話。

 

  Jin幾乎喝茫的拿著整瓶Whisky晃了過來,「唷!Steven~你女人緣真好,我找來的正妹幾乎都跟你好了~」

 

  「哎呀,Jin桑~人家是酒店的『媽媽桑』啦~!兩位小姐,今天包場的壽星Jin老大吃醋了。你們兩個快過去『用身體祝他生日快樂』啊~」

 

  兩位女孩一聽,被逗笑著起身、改成去貼在Jin身邊。整個場面曖昧來、曖昧去的,大夥人也被我們逗得合不攏嘴。然而我其實知道,Jin剛才那句話裡藏有他真實的想法:

 

  吃醋而諷刺。吃醋的Jin在喝醉的情況下無意識的說出那句話,我便利用一些玩笑話將女孩誘導過去和Jin交好,阻止他產生對我的忌妒心。

 

  我很清楚知道包廂裡的每個人在想什麼。

 

  我很清楚這兩個女孩其實比較想跟我曖昧,但因為怕貼著不是壽星的我不放會被別人說話,而選擇主動撤離。也很清楚在場的其他男人笑了,是因為「原來這兩個正妹不是因為喜歡Steven才貼他的啊。我還有機會!」這種膚淺的感覺。

 

  但我沒有發現的是,醉酒下無意識的我,又在使用「玩弄人心」的能力。

 

  到了要散場的時候,一位女孩先是坐計程車離開了。另一位女孩,似乎在某個男孩的邀約下一起離開。Jin的生日派對,一共只邀請了三位女孩。如此算來,應該還有一位我幾乎沒和她說到話的女孩。

 

  我陪著Jin一起出了酒吧,幾乎所有人都已經離去了。

 

  「妳也喝了不少酒啊!一個人回家多危險~!」一旁幾近爭吵的聲音,我轉頭望向一旁的長椅,女孩苦惱又頭疼的坐在那。三、四位男孩圍著坐著她,像是在關心、卻又像是黑道堵人。一位身材略胖、魁梧的男孩,在她面前不停碎唸著。從男孩單方面的行為來看,他們像似一對情侶,而男孩希望女孩讓他護送回去。

 

  「那個胖子喜歡那個女生,」另個男人湊到我耳邊,「胖子人不錯,就是會一直唸個不停。」

 

  不過,光是這樣苦口婆心,可是把不到妹的。從女孩的模樣,我已經很清楚她並不想讓眼前這個胖胖的男孩送回去。理由很簡單:你,比她媽還煩。

 

  「請問妳住在哪裡呢?」我湊近、向她伸出手。她抬頭,眼前的我像個紳士、向是救世主一般的出現。

 

  她拉著我的手、站了起來。「我……我住輔仁大學附近。」

 

  我露出了公關標準的親切笑容:「真的嗎?我們是同一條路線呢!不嫌棄的話,要和我坐一台車嗎?」

 

  「喂、你……」胖子和他的朋友們瞠目結舌的看著一切。

 

  「Steven!你可以嗎?你沒問題吧?你真的能讓她、『送她回家』嗎?」Jin難掩醉意、胡言亂語的靠了過來,似乎是擔心我把她帶去開房。

 

  胖子爭先恐後的搶應:「對啊!妳認識他嗎?果然還是要跟我搭車吧!?」

 

  你那痴漢一般的行為已經讓她感到恐懼了……

 

  我面帶笑容看向她,紳士般的伸出半隻手、掌心朝上。此刻的我說是救世主,更像哄騙人類出賣靈魂的惡魔。「別怕,妳很聰明。妳可以自己決定。」

 

  聽到我的話語,胖子也不甘示弱的補充:「對、對啦!妳自己決定!」

 

  女孩左右觀望了一下,最後臉顯得有些羞紅、像是公主般地將手放在我的手心上。「那,就麻煩你了。……」

 

  一台計程車駛來,不等正在感到錯愕的一行人做出反應,我便牽著女孩要上車。女孩滿臉笑容、開朗的望向Jin。

 

  「Jin~我回到家會給你報平安的!」

 

  包包放、門關上,我們的車就這樣往我家的方向開。

 

  「啊~累死了。」車才發動,女孩就癱軟在車上。

 

  我讓她逗得嘴角上揚了些:「等一下到了我家,我會先下車,妳再接著往妳家的方向搭。車錢我會替你付的。」

 

  「謝謝你,真是得救了~」她望向我,這才讓我看清楚她的臉蛋。

 

  中長度的棕色短髮、整齊的平瀏海,纖細的肢體和稚氣可愛的臉蛋──

 

  「子瑩……」

 

  她露出疑惑的神情:「什麼?」

 

  「啊,沒事……」不僅只是一瞬間,我幾乎在她身上看見前女友的身影。無法克制自己的溫柔以及對前女友的思念,我張開手摟抱住她的肩,讓她的頭靠在我的肩上。

 

  「先睡吧,要下車的時候叫妳。」

 

  她臉羞紅著,不同於酒吧裡那兩個女孩的主動,她只是羞澀的抱住自己的包包,保持剛才靠著的姿勢,試圖自然地依偎在我身上。

 

  一路上,我們誰也沒再說話。然而這般甜蜜,卻使我不斷湧出關於子瑩的那關時光。和子瑩分手已經過了一段時間,過程裡也認識了巧巧、娃娃、Micky、Rainy……然而,誰也沒能代替她。包括我身邊的這個女孩,也只是讓我在回憶裡捕捉到她的影子,並無法成為讓我忘記她的存在。

 

  她現在,過得好嗎?

 

  「早安,該起床了。」計程車停在我家樓下,女孩揉了揉眼睛起身,看向我。

 

  我掏出錢包,「那麼,從這裡妳得自己搭回去了。」

 

  「我也要下車……」

 

  「什麼?」我沒聽清她說的話。

 

  她大膽地牽著我的手,臉依舊羞紅:「你說過『我可以自己決定』吧?我想好了,我也要下車。」

 

***

 

  「嘩啦嘩啦……」浴室裡沖澡的水聲令我相當緊張,雖然先前去花花家,已經聽過別人在裡頭洗澡的聲音了。但是在自己家裡、自己的房間裡,有女孩子正在淋浴,卻是第一次──

 

  「我洗好了~」女孩包裹著浴巾、頭上包著毛巾走出浴室。坐在我的電腦桌前,她打算傳訊息給Jin說自己已經到家了。

 

  她看了我一眼:「怎麼了?你不洗澡嗎?」

 

  我神色尷尬的看她,接著別過頭去。「毛、毛巾,在妳身上呢……」

 

  聽了我的話語,她的模樣更是害羞、急忙的拿起吹風機,試圖迅速吹乾頭髮。

 

  清晨,天透出了一些藍光,卻還沒亮透。這卻是我們正要睡覺的時候。她穿著去酒吧時穿的內衣褲、外面套了件我的T恤,正對著我、躲在棉被裡。洗好澡的我只穿了一條內褲,坐在床邊。

 

  「我只穿這樣,妳不介意吧?」

 

  她搖搖頭,我便跟著鑽進棉被。

 

  「那,睡覺吧。」

 

  天漸漸的亮起,我們卻是四目相交的躲在棉被裡,誰也沒有睡。我們就這樣僵持了數分鐘,看她羞紅著臉卻死命盯著我看的模樣,各種神韻像極了子瑩。過去和子瑩的種種再次浮上心頭,咬牙切齒、希望忘記的我,靠向眼前這個女孩。

 

  「哪,」我湊近她,將手環抱住她。接著用手從她的後背熟練地解開她的內衣扣子。「穿一天了,睡覺就別穿了吧?」

 

  蟬鳴不歇、艷陽高照的秋季暖晴,陽光照在老舊透天厝高樓閉不透光的窗簾。簾子裡,是男孩與女孩之間的激情。

 

  「哈啊、哈啊!…快要……」我們做了很久,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沒有和女人上床,她的身材和嬌喘都讓我停不下來。

 

  「不行了──!!!」

 

  早上,我們先是陸續做了兩次。中午醒來後,我們又做了。到了下午,捨不得起床的我們又陸續的做了兩次。

 

  「姆嗚…哈啊!……」她用嘴替我吸吮著,便拿起一旁的保險套,用嘴輕輕含著、深入喉嚨的替我套上。緊接著爬了上來、跨坐在我身上,讓我能夠順利進入。「繼續吧……」

 

  和剛開始羞澀的模樣不同,她的床上技巧相當老練。我們兩個像是性愛高手過招一般,互相在挑戰對方敏感的極限。她的嘴、她的私處,各種姿勢與碰觸都讓我像置身天堂一般的溫柔,我幾乎忍不住地想要跟她做得更多。

 

  這天,我們耗了一整天的時間上床,過程裡幾乎沒有休息。

 

  我們到了晚上才離開家裡,直接去了附近的夜市吃鐵板燒。

 

  「『妳』是做什麼的?」

 

  「我在化妝品專櫃工作哦。『你』猜我幾歲?」

 

  「嗯……十八嗎?」

 

  「討厭啦!我二十二了,是姊姊哦!……」

 

  我們這樣的對話從沒間斷,儘管我稍微了解她了一點,心頭的恐懼感卻令我感到不自在。對於眼前這個昨天就帶回家上床了的女孩,我卻到了現在才知道,她年紀比我大了四歲、她在專櫃工作、她的私事──

 

  在我們上床之前,我一點也不了解她。

 

  在我們上床之後,我還是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
 

  交談的過程裡,我們始終用「你」來稱呼對方,直到要回家的時候,我們還是互相不曉得對方的名字。我陪她坐捷運,過程裡我們的行為甜膩如情侶,但我卻深深的感受到了。我的表情,是那麼陰鬱。

 

  送她回到她家的捷運站,我們一起走到對面、讓我可以上車回家。我們的氣氛越來越凝重,因為我們都知道,我們,是對方的一夜情對象。

 

  捷運即將進站,她終於忍不住的開了口。

 

  「喂~我好像……還沒有你的聯絡方式耶!~」她仍然勉強的擠出笑容。

 

  聯絡方式?

 

  我,該給她嗎?如果給了,她就會變成我的女朋友嗎?

 

  「我──」我回過頭看向她,此時,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 

  「子瑩……」那個瞬間,她的笑容,幾乎與子瑩的身影重疊了。

 

  我很清楚的啊。

 

  我始終把眼前這個女孩……不,我始終把在子瑩之後、我所接觸到的任何一個女孩,想成是子瑩的替代品。我始終在找尋的,竟然一直是像子瑩的存在,而不是一個適合自己的女朋友。

 

  愛情,早就被我殺死了啊。

 

  「對不起。」話語一出,捷運呼嘯的進入車站。我抿了嘴、用牙緊咬著,試圖讓自己不要對她心軟。

 

  女孩的笑容顯得尷尬、幾乎扭曲,仍然勉強著自己說話。「可、可是,那沒有的話、這樣……我之後要怎麼聯絡你呢?~」

 

  我表情嚴肅而陰沉、言語犀利得傷人,幾乎要連她的愛情,一起殺死。

 

  「那,就不要再見面了。」

 

  捷運的門開了。我緩緩地走上車,轉過頭、露出勉強擠出的笑容。「如果真的有緣,會再見面的……大概吧。」

 

  我回過頭、將頭低下,隨著捷運門關上,我便自此消失在她的世界裡。

 

  腦海裡揮之不去的,是剛才轉頭說出最後一句話時,她悲傷得空洞的神情。

 

  「呵呵……」我止不住笑意,似在嘲笑軟弱的自己。

 

  「連最後的表情,都跟子瑩甩了我的時候一樣嗎……」

 

  回到家中,我和夜店圈的朋友、酒吧的朋友,和那些夜生活認識的男男女女,都幾乎沒有了聯絡。理由推託成是想專心的工作、努力的賺錢生活,但事實上就是想要脫離那個令我痛苦的環境。

 

  才沒有幾天後,那個女孩透過《Facebook》找到了我。她說,她自己費了好大的活,才終於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我。她說,自己從未如此想要挽留,希望能夠和我至少能做朋友。這般執著,在我眼裡卻是如此軟弱。早已閱人無數的我清楚得多,其實她只不過是從未遇過,像我這種難以捉摸的惡魔。

 

  我不能就這樣接受,不然我也只是讓她淪為子瑩的替代品而已,最後還是會為這種膚淺又荒唐的理由,選擇和她分手。就像娃娃那時候一樣。這只不過是犯錯之後的一點「良心發現」罷了。

 

  我,決定拒絕她的請求。

 

  「忘了我。」

 

 

 

──To  Be  Continued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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