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 2 妳喜歡哪個
※警告,本作部分內容稍有描寫情色。
國小的我曾是那麼無憂無慮,還有空在跟別人搞曖昧、談戀愛。
殊不知,暴風雨前的寧靜就是如此的平和。
剛升上國中的我是那麼稚嫩,背著可愛的小書包、屁顛屁顛的踏進國中,從此踏上一條不歸路。
「跟上去!」流暢運球、漂亮的假動作,閃過對手後一躍而起,順勢進球!
「阿廣,打得好!」隊友們爭相上前擊掌,靦腆的笑容下有著領導者的風範。
畢竟身為球隊的隊長,不迷倒在一旁觀看球賽的女孩們是不行的。
「妳看他、妳看他!~」
「好帥喔!……」
厚重的斜瀏海、細緻的五官,加上高大的身材與肌肉線條,毫無疑問是眾所矚目的花美男。
體育、學業成績兼優,同時受男生及女生們的歡迎,是個標準的校園風雲人物。就是要如此受歡迎、就是要成為如此備受矚目的人生勝利組型男──
嗯?這不是我。
有沒有看到?球場旁邊、蹲在觀眾席角落,有個小外勞獨自吸吮著廉價的鋁箔包飲料。
銀絲燙爆炸頭且皮膚黝黑,雙眼無神、骨瘦如柴,如同饑荒難民一般被排擠在邊邊的那個死台客。
對,這才是我。
我的國中生涯曾經飽受被排擠的折磨,這使我的人際關係矇上一層陰影。
我的父親是個軍人,理髮都只願意帶我去100塊就能解決的家庭理髮廳,所以我的頭髮從來沒有用心整理過。
加上我皮膚黝黑、頭髮自然捲,學校的女孩們私底下給我起了一個綽號──土人。
我的父母皮膚都不黑,而且我的家族壓根沒有原住民血統。父親是客家人、母親是閩南人的我,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外面撿回來的孩子。
也許是看我不順眼、或者對我的個性有偏見,班上有個女孩極為討厭我。於是,這個女孩便和身邊的朋友們說:
「我覺得他長得很醜!」
女人為了穩固自己與朋友之間的關係,會願意為了好朋友去批評一個跟自己毫無關聯的人。他們也跟著起鬨、高談闊論:「對啊!我也覺得他長得很醜!」
一傳十、十傳百,在社會的輿論壓力下,我便成為了全校女生都覺得長得很醜的醜男。
我,因為自己長得很醜,遭到排擠。
我真的長得很醜嗎?
剛上國一就遇到外貌的打擊,為此我越來越注重外表、荒廢學業。
除了跟地方小混混打架鬧事,在學校沒朋友的我開始與電腦為伍、不愛唸書。
最後,母親看不下去,逼著我去補習班上課。
我不想補習,補習班學費很貴、老師又會打人。媽媽說,去補習會被老師打,不補習會被她打。
補習班跟學校雖然學生有部分重疊,但交友圈卻是兩個世界。
每個人在學校跟在補習班好的同學不盡相同,所以我在那邊還是交得到朋友,也因為這樣,我開始喜歡去補習班勝過去學校。
在補習班裡,我認識了很多朋友。其中一位,是我的好哥們,小翼。也因為他的介紹,我認識了一個令我動心的女孩。
王思瑀看起來天真可愛,很有男生緣。但究其原因,大概是她都很主動的跟男生聊天,包括跟我。
有次我與思瑀坐在一起寫功課,因為這個機緣,我們開始會在書桌上寫字來傳話。
記得有次她一時興起要和我玩真心話,因此我們就一邊自習、一邊猜拳。
第一次是她贏了。想也知道,國中生的問題大概就是:
「你有喜歡的人嗎?」
「有。」我不否認我對她的感覺。
接著,換她猜拳輸了,我問了相同的問題。
她給我的答案,也是「有」。
此刻的我其實暗自興奮,自己真正的初戀終於要來了!
我們接著繼續猜拳,她,再次輸了。
「妳喜歡誰?」我這次的問題更為直接。
她臉紅而害羞,嬌柔的樣子可愛極了!她緩緩湊到我身邊,然後在我的耳邊輕輕的說……
「其實,我跟小翼在一起很久了……。」
***
算命師在指尖頻點,然後仔細的端詳我的面相。「你在國中的前半段日子注定沒有女朋友。」我眼睛為之一亮,「那後半段呢?」他以肯定的目光告訴我:「後半段你就習慣了……。」
***
我沒有再理會王思瑀。
儘管她不停地想要繼續和我玩,我仍裝作沒事的寫自己的作業。
怎麼可能這麼巧……我喜歡上自己好朋友的女朋友?
她堅持要繼續玩下去,不然我必須回答她一個問題。我選擇答應回答她最後的問題。
「所以你現在喜歡誰啊?」她仍少根筋的這麼問。
「嗯……應該是妳吧!」
她露出狐疑的眼神,「我?」
「對啊,我應該是喜歡妳的吧。」
我的這個答案讓我們都沉默了。
***
幾天之後,我們回到了一如往常的樣子。
之所以必須回歸一如往常,是因為有數學方面的問題時,她仍必須問我。
會進到補習班,是因為有次數學的段考只有47分,讓媽媽很火大。但補習之後、認識王思瑀之後,我的成績從47分變成74分,然後84分、94分……
現在的我,已經是全校三個數學經常滿分的其中一個。
為了能夠教她功課、吸引她的注意,我才如此努力用功的讀書。但,這個使我極其努力的女孩,竟然跟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。
因為補習班都是訂便當,便當又難吃,所以我們都不訂、經常大家一起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晚餐。
一次逛便利商店的傍晚,我獨自站在寶特瓶飲料櫃前面挑選想喝的飲料。突然,思瑀走到我的身邊。
「喂!你有聽到我說話嗎?」
「什麼?」我當時並沒有在留意她說的話。
「我說……我,有點想跟小翼分手了。」
我很訝異。
雖然他們一直很低調的交往,可是聽到她打算與他分手還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。畢竟小翼條件並不差,他們之間似乎也沒發生什麼爭執,相反的,他們的互動看上去其實跟以往差不多。
她眼神發光,像是要逼迫我一般的看著我:
「你……幫我跟他說好不好?」
「啥?」我發愣。
「幫我跟他說,我想跟他分手啊!」
什麼情況?要跟男朋友分手妳自己去說啊!更何況他可是我的好哥們──
「喔,好吧。」我到底在想什麼啊!!!
她笑了,眼睛像月亮一般彎起,似乎很高興我幫她處理這件事,又或者是高興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。
「喂,你上次說,『你喜歡我』是真的嗎?」
「呃,是啊……」
「那……我們在一起吧。」
她笑著,雀躍般的跳著離開了。
留下我,獨自傻呆呆站在寶特瓶飲料櫃前。
什麼情況?所以我現在是要我去跟小翼說:「兄弟,你女朋友想跟你分手,因為她想跟我在一起。」
這樣我不就成了小三?
不,比小三更爛!
介入別人的感情就算了,我還負責提分手!根本是個拆散自己好朋友幸福美滿的三小啊!比介入更可惡、直接橫刀奪愛的三小!
隔天去了學校,我把小翼找了出來。
「思瑀說她想跟你分手。」我說了。
「呵呵,沒關係啦!」
他仍開心著傻笑,似乎不為此傷心。這也使得我罪惡感加重……
***
我和思瑀交往的事很快的就被傳開。似乎沒有一個月,全部和我們有關係的人都知道了。
這得歸功於我是個備受矚目的人,畢竟我是個被大家排擠的醜男,交得到女朋友也是新聞一件。
一次雨天,補習班的同學們一起去買午餐時,大家試著撮合我們。
「思瑀,我去幫別人撐傘,妳就跟妳男朋友一起撐吧!~」她的朋友丟了這麼一句話就跑開了。
我們面面相覷,只是尷尬且靦腆的笑了。
路上,我們誰也沒說話。畢竟她是我的第一任女朋友,身為戀愛的生手,我總是處於被動、不敢行動的狀態。
難得的機會、難得的肩並肩,我決定鼓起勇氣去牽起她的手──
「欸,今天老師上的數學我都聽不懂。」她一開口,我立刻又膽怯了。
「是、是聯立方程式嗎?」我回答,「上禮拜我就先寫完了。……」
「太厲害了吧!等一下回去教我吧?」她說著,順勢牽起了我的手。
順勢牽起了我的手!!!
女生的手、女生的手、女生的手--!!!
我像是變態一樣不停在心中深處吶喊,幾乎差點忘了回應她的話。
「沒、當然沒問題啊!不過……」
她露出疑惑的表情看著我,我則是將我們牽著的手輕輕伸向前。
「可以牽著手教妳嗎?」
***
國中的我曾是如此單純,僅僅因為十指緊扣而臉紅、緊張。光是牽手,我就已經快要歇斯底里了。
可是,經過數個月的交往,我們的交往依然低調,而我與她之間的行為發展只到了牽手就停滯了。
「她被別人告白了。」一個同時認識我們兩個的朋友告訴我這件事。
「那也不怎麼樣啊,」她的行情好並不影響我們的感情。「反正她已經有我這個男朋友了。」
「可是,她跟那個男生說『她單身』。」
單身?
我跟小翼一樣被拋棄了嗎?
我找了機會告訴她我知道有這回事,她以「只是好玩而已」之類的理由敷衍我,說她不可能跟那個男生在一起。
我這時候才明白:她並不把我當成是男朋友。
因為不想失去我這個指導她功課的「男朋友」,才以交往的名義跟我在一起。我猜,她想要的不是愛情,而是什麼事情都在她掌控中的控制慾。
我們的交往大約半年,一直到基測考完了我才跟她提分手。她有哭,但我想不是因為在乎我,而是因為我沒有照著她的意思去做。
***
分手沒多久,我便遇見了另一個令我心動不已的女孩。
黃穎穎跟我不同國中。儘管我們都是國中生,她卻很漂亮、很漂亮,像個活體的日本娃娃似的。
當時流行一種叫《無名小站》的網誌型社交網路平台,能登上相簿首頁的都是在網路上相當備受矚目的紅人。穎穎,更是天天被掛在首頁上的佼佼者。
像這樣的女神,本來應該是與我無緣的。
「喂!」她在我回家的路上叫了一聲,我回過頭看見她,再往前看看張望,似乎沒有其他人對她的話有反應。
「就是你啦!還看!」我轉向她發楞,因為我很確定我跟女神並不認識。
於是我轉回去,打算繼續向前走……
「土人!」
我急速回頭、看著她又一陣發楞,這次我能肯定她是在叫我了。
抱著淡淡的期待,我臉紅心跳加速地轉身面向她。她跑向我,素昧平生的我們有了第一句話的交集──
「你是不是認識阿廣?」
這瞬間,我突然明白IE被人打開,只是為了安裝其他瀏覽器的感受……
***
李廣仁是和她同國中的氣質花美男,除了帥、還是帥,只能用「帥得無可挑剔」來形容這個神一般的帥哥。
又高、成績又好、又會打籃球、又有超好的女人緣,就是標準的人生勝利組、男人的公敵。作為失敗組的我和阿廣平時常常廝混在一起,這令大家都感到匪夷所思。會跟他熟稔,是因為入夜之後,我們都是地方的小混混。
這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。
女神……不對,穎穎喜歡阿廣。她更希望我幫她安排告白。
廢話。她跟我搭話,總不會是為了認識我吧?
想想也是,本來這般郎才女貌在一起才應該是絕配。於是,我答應了。
我們經常在一起討論阿廣的帥、阿廣的喜好、告白的方法。不知怎麼的,我跟穎穎之間越來越好。然而當我們關係越好,我卻覺得我們的心,距離越遠。
沒關係,幫助一個我喜歡的女神得到愛情,總比令她不幸福來得好。
該來的總是要來,告白那天,我約了阿廣在球場等她,我則是到走廊坐著等她的消息。
半個鐘頭後,她一個人回來。本來頭低低的她抬頭看了我一眼,然後對我傻傻的笑著。
很可愛,卻也很落寞。
「我失戀了。」
***
「發什麼呆?」穎穎把臉湊到我旁邊,凝視著正在等飲料的我。
一個平凡的假日,我們一起出來逛街,就好像情人一樣,但……我們卻不是情人。
我看了看飲料店的店員,再看看她:「不覺得我們的飲料特別久嗎?」
「有嗎?一般看到我很漂亮,店員都會做得比較快的說。」
我故意放大音量:「我想是因為他看到妳跟一個死醜男在一起,覺得這世界很不公平、又看我很不順眼,然後其實已經做好了只是不想拿給我吧。」
背對著我們的店員全身一震,似乎聽到了這句話,接著像被說中似的立即把我們的飲料拿出來。穎穎和我互相望了彼此一眼,哈哈大笑。
路上,我們喝著飲料。穎穎在發呆的我眼前揮了揮手:「在想什麼呢?」
「我是在想……妳那麼漂亮,怎麼會跟我這個醜男變成朋友呢?」
她眨了眨眼睛,然後用手指戳了我的臉。「傻瓜,要對自己有自信啊~」
她總是那麼的可愛、笑容那麼溫暖。可是,這都是事實。
我常想:如果我稍微帥一點的話,我一定追定妳!──
但偏偏,我是個擁有國際校園認證的醜男。
「生日快樂!」她拿出一個很小的禮物盒子。
我驚訝的看著她,順手接過禮物。「妳怎麼知道我今天生日?」
「嘻嘻!我聰明啊~禮物要回家才能拆!」女神的笑容,我決定守護到底。
回到家後,往常會先打開電腦的我竟是先衝到房間,然後迫不及待的拆開禮物。不過,裡面只有一封小小的信。信上只有四個字:
「我喜歡你。」
這作夢一般的神展開是怎麼回事?
在他們國中,她可以算是校花級的,又是網路上當紅的《無名小站》首頁美女,這樣的女生竟然跟我這個一無是處的男生告白?
很高興!不得不承認我為此滿心雀躍、興奮不已,好像上帝站在我的面前向我宣告:孩子,你的春天到了!
***
「怎麼還沒回去?」阿廣坐到我身邊,「我說,你手上的鋁箔包已經吸半個小時了欸!」
「你不知道喔?多吸鋁箔包可以消黑眼圈……」
阿廣推了我一把:「那你早該變白了!」
他沉默了一會,「穎穎那件事……抱歉了。」他指的是之前我安排穎穎跟他告白那件事。
我放下手中的鋁箔包飲料,笑著望向他。「沒事啦!我還要謝謝你拒絕她,這樣我才有機會啊~」
阿廣皺了皺眉,儘管他的臉上依然掛著笑容,說的話卻相當奇怪。
「老哥!建議你,離穎穎遠一點。她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女人。」
我的嘴角突然沉了下來,「什麼意思?──」
「阿廣!收球了!」
「喔!」
聽到隊員叫他,阿廣還沒來得及聽到我的問題,便飛也似的跑開了。留下我一個人坐在那裡。本來打算追問下去的,但因為阿廣忙完就和球隊回去了,所以這個疑問便一直埋在我的心裡。
直到那天。
打從國小起,我就認識了這麼一群不良少年。因為被排擠的緣故,這群「哥們」成了我的容身之處,其中有個跟我特別好的叫世豪。
平時他一個人住在租來的公寓,也因為大剌剌的個性,他家門是從來不鎖的。
這天,我幫世豪送午餐。
「啊!…嗯、嗯……」我一如既往的進到他家,房間裡,他的喘息聲及女人的呻吟不絕於耳,大概是在和女朋友「辦事」吧。
我用力踹了他的房門兩腳,「阿豪!休息了,吃飯啦!」
我將帶來的便當放桌上,坐在沙發、打開電視。世豪走出房間,一如往常的只穿著內褲邋遢的晃蕩,看見我就開心的傻笑,二話不說就拿起便當猛嗑。
而跟在他身後的,是一個衣衫不整、我卻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女孩──
「你……」穎穎用手掩著自己沒穿好的內衣,一面瞪大眼睛看著我。
我瞬間無法思考、不發一語的盯著她發愣數十秒。
世豪拿起另一個便當,轉過身問穎穎:「妳不吃嗎?」
我立即回過神,將自己的東西收拾:「我還有事,先走了!」
我飛也似的衝出世豪家,關上他的大門便往樓下跑。到了不知道第幾層,我漸漸停下了腳步、獨自坐在他公寓大樓的樓梯間,試著理清思緒。
那是跟阿廣同國中的穎穎、那是已經高中的世豪,他們怎麼會認識?……認識世豪這麼久,我怎麼從來沒有從世豪那聽說過穎穎?……阿廣說的「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女人」是這個意思嗎?……他們是情侶、是性伴侶、還是援交?
為什麼是妳?
為什麼是妳…??
為什麼是妳……!?
為什麼偏偏是妳啊!!!──
陷入邏輯的死巷,我從試著釐清思緒,到止不住淚水、無限多個「為什麼是妳」,我已經放棄思考的能力。
忘記過了多久、思考過了多少,我才終於起身離開世豪的家。而最後得出的結論,竟是如此可悲……
「戀愛、喜歡什麼的,都是騙人的。」
隔天,我和穎穎約在我們常見的公園。我們沉默很久,最終,是我先開口。
「我跟他,妳喜歡哪個?」這是史上最爛的問題。
「兩個都喜歡。」這也是史上最爛的回答。
我輕閉雙眼,「那,妳還是跟他在一起就好吧。祝妳們幸福。」
回家之後,我哭了。
我哭,不是因為她的花心、不是因為她跟我的好朋友上床,更不是因為「我看到她內衣穿一半、跟她上床的卻不是我」之類膚淺的理由。
我哭,是因為對於男女之間的感情,我不知道我可以相信什麼。
才國中的我卻深刻明白,大人之所以不讓小孩子談戀愛,是因為這個年紀不該承受這些。什麼分分合合、你愛我、我愛他,或是誰跟誰開了房、誰跟誰上了床,我們無法接受。即便我們比大人想得更加成熟,但遇到情傷,卻仍比哪個年紀都更不知所措。而我、當時的我,甚至在心中默許這輩子錯誤的開端──
我再也不相信愛情了。
──To Be Continu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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