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 3 我們來做吧
※警告,本作部分內容稍有描寫情色。
最初和依婷認識是在認識思瑀和穎穎之前,當時才國二的我透過網路認識了她。網路上流行著「網公」、「網婆」的特殊稱謂(註:在網路上相稱為夫妻,純屬好玩),我跟她,也就在線上遊戲中互道為夫妻。網路嘛,凡事都是假的,透過這些虛擬的社交活動、虛擬的遊戲過程和虛擬的愛情,沒朋友的我才能尋求那麼一點慰藉。
這是我逃避自己被排擠又失戀最好、卻也最差勁的方式。
我是個不折不扣的死宅男,對我而言,網路遊戲就是我當時人生的全部,在網路裡可以說是頹廢的虛度人生,關機的霎那留給我的只有空虛、寂寞。然而,我卻仍然陷於這個虛假的世界當中,無法自拔。因為在那裡,沒有討厭我的人,我將所有時間投入其中、達到登峰造極,在網路遊戲裡,我就是人上人、是大家依賴的高手、是神。
我喜歡在遊戲裡受歡迎的感覺,那可以與我被排擠的事實達成平衡,讓我感覺好過一點。但是這樣的逃避,終究不會產生怎樣的美好結局。依婷常跟我自嘲因為自己的名字,她還有個綽號叫「ET」,我便對她產生很多的好奇,難道她長得很醜所以才被叫ET嗎?是不是和我一樣受到大家排擠?
一次意外的邀約,我們見面了。
那是我第一次到台北,台北火車站好大,我根本找不到北一門在哪裡,等我好不容易找到了,她就在那裡等我。雖然這不是我第一次見網友,卻是第一次見我的「網路女友」、「網婆」。令我驚訝的,是她還另外帶了一個女生朋友陪她。也好,這樣其實比較沒那麼尷尬。
我永遠記得當時自己的穿著有多愚蠢,戴著一頂Nike的帽子、大熱天還穿著運動外套,自以為很帥,但遠遠看上去就是個跟蹤狂、變態。那時候根本不懂得打扮的我,尤其不曉得怎麼能與她互動。雖然在網路上我們總是曖昧的稱呼彼此,現實中,我卻像個鵪鶉一樣縮成一團,對於第一次見面的女孩羞怯不已。她很普通,是個普通到不行的女孩,而且身體毛病很多,就一個女朋友而言,她並不在我考慮範圍內。更令我不能接受的是,她幾乎比我高。這對一個身高不算矮的男生而言是很令人難過的事。我們很尷尬,加上她朋友在,我們幾乎沒說什麼話的就在地下街吃完飯,草草結束這次的「約會」後,我便搭火車回家了。
回家後,我感到尷尬。當時的我仍算是網路交友的生手,還不曉得在現實世界中怎麼與陌生人互動。尤其在見面後,我在網路上幾乎鮮少再和她說話。
一年過去了,經歷過王思瑀和鄭穎穎的失戀教訓,我開始變得不相信愛情。什麼是愛?因為喜歡對方想跟對方在一起,就是愛嗎?我喜歡過的兩個女生都是如此隨便看待愛情,是我太認真了嗎?
我到底是為了什麼談戀愛?
突然,我和依婷又開始熱絡起來,當然,這僅限於網路。我們幾乎都聊網路上的事,有時候會聊到她和男朋友的事。
依婷是個相當厲害的女孩。
她很有自己的想法且獨立自主,在國中考高中的聯考分數比我高了2分。當時的滿分是312,我考了253分、她考了255分。會記得這麼清楚,是因為她不停把這件事拿來說嘴,讓我不想記得也忘不掉了。
但,她不只是成績優異而已。她會手語、會古箏,還是熱舞社的幹部。社團活動活躍的她感覺上根本不缺朋友,和我這種被國中同學唾棄、排擠的人真是完全兩種類型。事實上,我不認為我跟這個女孩會有什麼後續的發展,畢竟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是這麼尷尬,而我們之間比起情人更像普通朋友。
後來,她和前男友分手了。適逢我與穎穎的訣別,她用當時流行的即時訊息軟體「即時通」傳訊息給我。幾句簡單問候,她開始懷念起我們當初的會面。
「其實我一直在想。」她傳了訊息給我。
「想什麼呢?」
視窗彈出下一段文字,「為什麼我當初,不選擇跟你在一起呢?」
也許是因為我很醜吧……本來打算這麼說。「也許我們比較適合當朋友啊。」
「那天之後,其實我想了很多,或許我們可以在一起看看。」
受過了兩次傷害,我當時的想法很直接的認為,她大概是把我當作前男友的備胎吧。我根本沒什麼優點,她怎麼可能好端端突然又對我有感覺呢?
「你喜歡我嗎?」她接著問。
「呃、應該吧?」我沒有辦法肯定,我根本不曉得喜歡的定義是什麼。對於女朋友,我已經有點寧濫勿缺的心態。
「那我們在一起吧 :) 」 她打上一個微笑,顯然很高興。
「現實中?」我問。
「現實中。」她說。
這是我想都沒想過的結果,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發生的。住在中壢的我跟住在台北的她,想見面光是車程就有一個小時。這就是我的第一場遠距離戀愛,第一次從網路認識發展而來的情侶交往。
國中畢業後,因為進入了升上高中的暑假,我有很多空閒的時間可以與她見面。和一年前不同,我變得更注重外表。與其說變帥,不如說變得更懂得打扮。但,也只比「土人」好一點而已。
因為當時身邊都是不怎麼乖的死台客,我也就跟著他們留一樣的髮型:大大的銀絲燙爆炸頭、加上長到不行的髮尾。這個愚蠢的「台客」造型我從國三頂到高一整整兩年。想起當時的髮型,真的是……好熱!
剛開始留長髮我爸其實不怎麼能夠接受,畢竟我爸是個職業軍人。不過我叛逆的時間一長,漸漸的他也就不管我了。記得有一次我爸去我的國中運動,到我放學剛好陪我走回家。路上,他突然問我:「你想要養鳥嗎?」
鳥?怎麼會突然想到鳥?「沒有很想啊,怎麼了?」
「我只是想你整天頂著個鳥巢在頭上,不養鳥多浪費。」我爸一臉肯定。
***
我跟依婷的第二次見面,只是一如既往的去逛台北地下街。說真的,我對台北根本不熟,也不知道台北到底有什麼好逛的。我們只是在這裡走走、逛逛,這次她的朋友不在,只有兩個人,我也就覺得沒有那麼尷尬了。
不過,對於這個第二次見面就已經變成是自己情侶的女生,我還是顯得很不自在。我嘗試去牽她的手,可是覺得不輕鬆又放下,就這樣反反覆覆很多次。
到了要回家的時候,她仍在跟我提那件事。
「北鼻~我真的覺得,如果我當初就選擇你就好了。」
「嗯。」我並沒有特別想要回覆這個問題。而我也清楚明白,在我之前她已經交往過兩個男朋友。所以她才會不停把「當初」掛在嘴邊。
「再見。……」她對我微微的笑,害羞的紅著臉,然後擁抱我,和我在火車站大廳裡舌吻。
「唔、嗯。」女生的唇、女生的舌頭、女生的口水──
噁心……
很噁心啊!交換唾液什麼的……
坦白說,我對舌吻的第一印象並不是很好。這也使我在往後要與別人接吻時,盡量不與對方舌吻的奇妙心態。大家都喜歡舌吻、說是可以激起性慾,但我跟對方舌吻只會使我自己感到噁心。
在火車上,我一直在思考今天發生的事。她為什麼要跟我舌吻呢?
跟一個人交往,原來是這樣的嗎?和思瑀在一起的那半年,我也從來沒有跟她接過吻,最多只是牽牽手,也不算和她擁抱過。但我跟依婷是第二次見面、算是第一天的交往,就已經接吻了。
初吻被拿走了,與其說開心,不如說噁心……那個柔軟又濕潤的感覺,像是互相玩對方的口水一般。舌吻原來是這麼令人噁心的事情嗎?那為什麼大家都還那麼喜歡舌吻?
後來我深深的明白,「第一次的感覺很重要」這個道理。
往後不管接吻對象技術多好、嘴唇多軟、舌頭多溫柔,我都十分討厭舌吻。
在網路上的互動,我們還是如往常般的曖昧、聊天,有時候我也會因為她與別的男生互動而假裝自己吃醋。可是,我仍然覺得我們之間少了些什麼。
對於我們之間的關係,我始終無法解釋這就是愛情。是因為穎穎的關係嗎?她留給我很深的情傷和遺憾,但我無法再愛人,真的是因為她的緣故嗎?
她太普通了。她的身體本來就不好,內分泌失調導致她的臉和全身都長了很多痘痘。身材也不好怎麼好,胸部不怎麼大、體態不怎麼苗條,說穿了就是個並不特別有魅力的女孩。
我們怎麼會交往?
我當時不斷問我自己,怎麼在遇過這麼漂亮的穎穎之後,可以接受這樣普通的女孩?溫柔、聰明、乖巧、或是其他理由?
我真的不知道。像中了邪似的。
我想知道為什麼要和她在一起。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過去了,我開始有更大膽的行為。我們躲在捷運站裡沒人的角落,我親吻她、愛撫她的身體。
「我們來做吧?」我毫不猶豫的提了這個想法。
她沒有迴避我,只是微微點頭表示同意。
我不敢帶她上旅館,畢竟我和她都只有十五歲而已,仍是未成年。也因此,我們的「第一次」,發生在漫畫店。
那家店比起一般漫畫店更為特別,它有許多不同的包廂設計,有一般只看漫畫的、有可以玩電腦的,甚至有可以看電視睡覺的和式包廂。就是個類似網咖,專門讓人休息、殺時間的地方。我們之所以會來這裡,似乎是她和她的前男友經常會來。不同以往的是,過去她們只有發展到愛撫,從來沒有嘗試實際的性行為。
我們兩個坐在和式包廂裡,並打開電視試圖掩蓋接下來發出的一切聲音。
然而,我們卻只是坐在那裡、一動也不動。她和我面面相覷,誰也不敢先動。
我不清楚她是在緊張、還是在思考、猶豫其他的事情。但我清楚的記得,當時我在想的事情,是「放棄」。我應該放棄這次的性經驗,因為我沒有那麼愛她。
這樣是不對的。
我一邊對自己說、一邊試著說出口,但我始終說不出來。就在這時,依婷主動抱住我、親吻了我。
持續接吻的過程中,像是性慾被挑起了一般,我緩緩的將手放到她的胸上撫摸。接著慢慢往下滑,試圖愛撫她的私處。
「啊!……」她發出了清晰的呻吟!然而我所在意的,卻不是害怕被隔壁的人聽到。霎時間,我的腦海閃過的,竟是穎穎與世豪在床上的畫面、當時我在門口聽見的呻吟、穎穎的淫蕩的表情──
咬牙切齒的憎恨!
遭到背叛的過去讓我的理智瞬間斷線,本來希望停止的那些情感都化作一股衝動,使我想都沒有想的便把依婷推倒在一旁的木地板上!
推倒了她之後,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?
我腦筋仍是一片空白。只想著「我要做、我要做」,卻不知道該如何做。
「不要……」
儘管依婷嘴裡一直說「不要」,手卻不停的引導我。甚至到我要放進去時找不到入口,都是她用手把我的「東西」放進去的。好不容易放進去了,她卻痛得大哭,害我嚇得一直安慰她。
「我也是第一次…所以……」她流著眼淚,一邊說著。我慌張的向下看……我們的內褲和包廂內的木地板上都是血。因為怕她痛,我也是待了十幾分鐘,到她說不痛了才開始動。但──
「我好像……軟掉了。」說來可笑,結果我們做不到十分鐘,便因為我不夠集中注意力去上床而軟掉了。我推託是第一次太緊張,她笑了笑,便用嘴替我解決。
對我而言,初次性經驗的印象極為深刻,卻也覺得,自己原來跟那個我討厭的女人沒兩樣。明明我對她的感覺沒有那麼強烈,明明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那麼愛彼此,我們都卻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了對方。幼稚得可笑。
回家的路上,我開始思考我跟依婷的後續發展將要怎麼走,因為我其實沒有那麼愛她。我開始對於與她相處這件事感到疲憊,對於她的依賴感到厭倦,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,我開始想要放棄跟這個女孩走下去。夠諷刺了吧?我們只做過一次愛,而且還是她的第一次,我就想分手了。
那次見面,我們坐在捷運站的某個角落。躺在她的膝枕上,看著她滿是痘痘、青澀的臉,我竟然心底漾起了一種嫌惡的感覺。我不是覺得她噁心,而是覺得想放棄她的自己噁心,我正在用外表批評一個人。
「北鼻,怎麼了?」她低頭問我。我沒有說話,只是舉起手開始撫摸她的臉。
她雖然沒有迴避,但對我異樣的舉動感到有點好笑:「幹嘛要摸我的臉?」
「這樣我才會記得妳的樣子啊。」
此言一出,她愣了數秒,接著就激動的掉下了眼淚。我驚愕的爬起來急忙安撫她,但我明白:她知道我想要離開她了。最後一次的約會、最後一次的見面,是在我安撫哭泣的她之後,她還送我去火車站。我們說了再見,她勉強擠出了笑容、給了我一個吻,我心裡無限的愧疚與糾結在侵蝕著自我。上了火車,我發了簡訊給她:「我們……不要再見面了。」
在火車上,我哭了,不顧旁人的哭了。我恨自己傷害她,恨自己不愛她。我恨自己用外貌去評判她,就像過去別人用外貌論斷我一樣。原來我也不過如此、原來跟那些我討厭的人比起來,我也沒有比較特別不是嗎?
回家後,她用即時通發了個訊息給我,說是有首歌想送我。那是范逸臣的《不說出的溫柔》。
不說出的溫柔讓你離開我,我以為你都會懂,等著你,我才發現難過……
我一直將歌曲重複著播放,像是想要回味那一段時光,又像是想要找回是否還有想要堅持這段戀情的一絲希望。我明白歌詞裡的那種哀傷、也明白她沒想像中的堅強。曾經說過分手之後還是要跟以前一樣,她微笑用溫柔說著沒事的假裝。其實我可以想像,自己的行為有多麼不可原諒。
畢竟,我跟那個我討厭的女人沒兩樣。畢竟,她對我是那麼的失望。
我告訴自己不可以因為同情而給她更深的傷害,然而當她說希望還能是朋友,我卻沒有馬上斷絕與她的連絡。我想,我正在逐漸成為我討厭的那種人。
──To Be Continu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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